11月6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当日决定立案,11月8日,申请执行的7千余万元执行到位。三天时间,凌海市人民法院为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债权、打造凌海优质营商环境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辽宁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锦州某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及15名个人诉至法院,11起案件的标的为7700余万元,2019年11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执行标的额较大,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立即向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宏进行了汇报,在了解到具体案情后,明确表示,涉金融案件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到凌海市的经济发展、影响凌海整体的营商环境。决定当即立案,由执行局局长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执行法官成立专案小组,制定执行方案,立即制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由申请执行人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可能查寻到财产的线索,一个一个对所有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询,11月8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到被执行人某公司(该公司系1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有7千余万元存款,执行法官立即采取线下扣划措施,7千余万元执行到位。

11月18日上午,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负责人一行三人来到凌海法院,向凌海法院赠送“伸张正义依法判决 廉洁奉公执行到位”的锦旗,对凌海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法院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表达了真诚的谢意。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宏表示,凌海法院将继续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涉金融案件绿色通道,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凌海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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