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演员高以翔被确认在浙江卫视《追我吧》节目录制过程中倒地,送医抢救两小时后心源性猝死,年仅35岁。

△图自@追我吧 微博
这已不是第一起在电视节目录制中发生意外的事件了。此前《中国星跳跃》节目中释小龙助理溺亡,《阳光大道——为你喝彩》节目中有选手摔至八级伤残。也有很多主持人都在节目中摔伤过,如孟飞、李好、何炅等。
记者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也有录制综艺节目致重伤案例。2015年7月,90后女子李雪玲参加安徽广播电视台主办的《男生女生向前冲》节目,在录制过程中被道具大锤碾压至腰部重伤。2016年12月,法院判决认为,安徽广播电视台和制作公司未采取足够有效的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应对李雪玲损失的90%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年来综艺节目为了追求效果,节目的难度与创新度也在不断增加,而很多场景和环节的设置也不免让人提心吊胆。在追求新奇好看的同时,节目组该如何确保所有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呢?出现意外,责任又该如何承担?
“在录制现场发生损害生命权、健康权的事件,都属于工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综艺节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提前将相关风险明确告知参加的嘉宾。待嘉宾接受后,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责任、损害后果;另一方面,节目组也应当配备紧急预案,配置一定的急救设备、医疗力量,用足够的保障机制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尽量降低风险,保障艺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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