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别办理拘留,我现在支付宝上有钱,马上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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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听到要对其拘留,立马服了软,当庭履行了案件款,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廖某某和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1月被告李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廖某某借款,原告出借给被告25000元,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廖某某出具借条一份,同时被告李某某口头承诺利息。经原告廖某某多次催要,被告李某某拒不偿还,原告廖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起诉至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廖某某224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某依然未按协议还款,故原告廖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财产查控,查询到有足额的存款予以冻结。被执行人李某某收到银行冻结短信后,打电话到执行庭询问案件情况。电话中执行法官告知其案件情况,并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履行还款义务。到庭后,执行法官告知其银行账户有足额的存款却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构成拒执罪,需要附刑事责任,如果今天不履行,将对其进行强制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听到将要被拘留,并畏惧拒执罪,当庭履行了案件款,案件顺利执结。
▲素材来源:郾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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