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文图 通讯员 彭建国 记者 李佳)11月28日10点,在世博大道欧亚大道十字巡查的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二中队交警,在对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罗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检查中,交警发现罗某竟然还是毒驾。目前罗某因吸食毒品,已被广运潭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发现异常后,交警例行将罗某带至西安新城华佑医院进行尿检,监测结果为吗啡阳性。执勤交警随即将其移交给公安浐灞分局广运潭派出所。经进一步核查,该男子罗某曾因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入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昨天,交警灞桥大队交警张楠告诉记者,根据以上法条,罗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5日到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其吸食毒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元,且在3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毒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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