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连江黄岐农村信用社门口养殖户郑丽霞刚刚申请获批一笔10万元支农贷低息贷款,正满怀感激的向信用社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养殖户可低息贷款,这对于从事养殖生产的黄岐村民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解决了长期以来,养殖户贷款无门、融资艰难的窘境。而这一切,都得益于郑丽霞手中一本特殊的“身份证”——水域滩涂养殖证。
两证分置:既要统筹规划又要简化服务
1986年,《渔业法》提出建立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2007年《物权法》确认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的用益物权属性,2010年,农业部提出2011底规划内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率要达95%以上。然而,多年以来养殖业者办证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全国各地养殖证发放进程缓慢,政策的推进遇到了瓶颈。
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关要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全省部署加快养殖证发放工作,要求各地在2019年实现规划范围内养殖水域滩涂登记率95%以上的目标。
然而到今年年初,全省各地推进养殖证发放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市县担心核发养殖证后,影响今后对水域滩涂的征用和补偿;有些地方由于限养区和禁养区内大部分是沿海渔民的传统养殖区,养殖业者对清退抵触情绪严重。诸多因素的制约,让各地推进养殖证发放困难重重。
连江县黄岐镇作为福建省渔业重镇,在推进养殖证工作中,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突破过去海域使用权证作为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的前置条件这一惯例,将原统一归属于村集体的海域使用权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予以分置,即将海域使用权证继续统一确权在村集体,而将水域滩涂养殖证分割到每个养殖户,海域使用权也相应出租给养殖户。
“过去,黄岐镇每个村仅有1~2本养殖证,养殖证归属于村委集体所有,此前申报养殖证的审批由于海域使用权证的前置条件限制,审批流程需要近三个月,申报手续繁琐,养殖户在变更养殖品种时,不愿意适时申报养殖新证,就造成海区养殖的无序无度。”黄岐镇镇长刘炜明告诉记者,现在养殖证申请流程上简化了,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这大大提高养殖户的申请积极性。
合法养殖:既可融资贷款还可提高销量
连江黄岐镇大建村全村海域面积近100公顷,鲍鱼养殖户共有150多户,每年鲍鱼产值达1.6亿元。一直以来,这些个体鲍鱼养殖户都没有合法养殖证件,金融机构对高风险养殖产业贷款一直处观望阶段。

黄岐镇渔港全景 郑瑞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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